水泥10天不凝结 农民获赔1.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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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0:2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博白讯日前,博白县工商局龙潭工商所经过全力调解,为该镇农民刘某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受到农民消费者的好评。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4月1日,龙潭镇兴华村刘某到该镇圩街东华路某建筑材料经销商处购买了5吨水泥,用来建造自己的楼房。当天,刘某用了4.9吨水泥建第一层楼面,建筑面积约为110平方米;到了4月9日,刘某发现第一层楼面使用了10多天的水泥仍没有凝结。于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