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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10天不凝结 农民获赔1.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0:2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博白讯日前,博白县工商局龙潭工商所经过全力调解,为该镇农民刘某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受到农民消费者的好评。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4月1日,龙潭镇兴华村刘某到该镇圩街东华路某建筑材料经销商处购买了5吨水泥,用来建造自己的楼房。当天,刘某用了4.9吨水泥建第一层楼面,建筑面积约为110平方米;到了4月9日,刘某发现第一层楼面使用了10多天的水泥仍没有凝结。于
是,刘某来到该镇工商所投诉,工商人员认真做好记录,详细了解情况,并到现场进行勘查。4月13日,该所找来了水泥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到现场进行全面的勘查,经该厂技术人员仔细勘查,发现楼层的水泥确实未凝结。16日,工商所执法人员再次找来厂家和经销商,进行调解,厂家同意一次性赔偿刘某的经济损失1.1万元。 (陈建华)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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