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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过错待岗 重大过失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0: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明西宁记者张平阳)记者昨日获悉,新城区从即日起对城管执法人员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出现一般过错,视情节责令其停止执法;因行政不作为出现重大过错的予以辞退。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执法水平,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新城区向全体执法人员印发了《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
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制度对制定制度的目的、过错责任的认定、过错赔偿、过错处理程序等8个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对一般过失造成错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止执法一个月,扣除当月出勤费。重大过失造成错案,影响较大,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止执法三个月,扣除一年出勤费和奖金。故意违法执法造成错案,吊销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还制定了行政执法考核奖惩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法律文书管理制度、队容风纪管理制度和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出台,彻底改变了以往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过错采取口头批评、写出检查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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