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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意帮忙窃走卡内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5:00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罡记者袁玮)李女士在取款机上取款时,遇到了一位“好心人”,这位“好心人”利用李女士的信任窃走了她的存款。日前,虹口区法院对窃贼杨剑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4年11月21日下午,李女士来到四川北路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准备取款,当她把卡放进取款机后却不知该如何操作。正当李女士束手无策时,身边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充
当了一位“好心人”的角色,他让李女士赶紧到银行柜台说明情况,让银行派员来解决。短短10分钟的时间,李女士去而复返,银行工作人员在取款机内没有找到她的信用卡。经查,李女士发现账户内已经少了5万余元。她立即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原来,“好心人”杨剑在李女士离开之后,便立即用她的密码取走了李女士卡内4000元。之后,杨剑又来到四川北路上的一家珠宝饰品店,使用该卡购买各种黄金饰品,共计价值498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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