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乘客抢劫司机 做案两起获刑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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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7:5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4月24日消息(记者焦健 通讯员严雪婷 童晓静)近日,宁波市宁海法院审结郑某伙同他人抢劫一案,法院审理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分别采用暴力及威胁手段。两次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2005年2月4日晚11时许,郑某伙同葛某在宁海某街道附近,以去桑洲为借口,乘上
在初尝甜头后,郑、葛二人又于2005年5月23日22时许实施了第二次抢劫。他们以去三门县为由坐上了陈某的出租车,在行至偏僻公路时,随即采用相同的方式胁迫陈某,最终抢得人民币400余元及价值436元的夏新手机一部。后将陈某弃于桑洲岭附近,二人弃车逃跑。不久后郑某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追回部分赃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