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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受害人拒绝为贼“上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1:3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郑兴 记者 李永利) 18岁的库某和岐某自3月21日至今,先后偷卸车牌12副,成功敲诈车主现金650元。4月23日凌晨4时30分,他俩又在西安市新城区顺城北路一家属院门前摸黑偷卸车牌时,被公安新城分局西五路派出所巡逻民警抓个正着。昨天下午,库某、岐某以涉嫌敲诈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23日凌晨4时30分,西五路派出所民警巡逻到顺城北路新城区幼儿园家属院门口
时,发现两名男青年正在拆卸一辆小轿车车牌,民警遂上前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已经偷卸的车牌3副,并从其身上搜出螺丝刀及14张写有电话号码的黄色纸条。

  当日上午,这两名男青年分别在和平门、东仓门、东羊市、环城北路、大学东路等地为民警指认了作案现场,民警从这些地方的一些砖头、树丛等隐蔽处发现5副车牌。车牌号分别为:陕AW2275、陕AL1695、陕AJ7836、陕AAA258、陕AS8195。

  经审查,库某,18岁,咸阳市旬邑县人,岐某,18岁,甘肃省灵台县人。据其交代,自3月21日至今,库、岐共偷卸他人车牌实施敲诈作案12起,仅一名车主为其提供的账号上打入650元,一名车主向公安公交分局报案,其余受害人都持不予理睬态度。目前,警方已落实受害人4名,其中一人已将车牌领走。对此,民警希望受害人持报案材料及相关证件到西五路派出所认领车牌。联系电话:87210848。

  昨天下午,嫌疑人库某、岐某被公安新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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