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6岁男孩坠下幼儿园四楼昏迷 幼儿园自称无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1:46 西部商报
6岁男孩坠下幼儿园四楼昏迷幼儿园自称无责任

母亲守护在小明病床边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6岁男孩坠下幼儿园四楼昏迷幼儿园自称无责任

小明坠楼处围满了群众


  时间:昨日下午2时许

  地点:快乐天使才艺幼儿园

  本报记者孟晓龙 李静舟 为您报道 “叔叔,救救我吧……”随着小孩的哭喊声,昨日下午2时许,路过兰州市雁北路快乐天使才艺幼儿园楼下的路人发现,一名小男孩悬挂在幼
儿园四楼的窗框外,吊在半空中,路人准备施救时,小男孩从楼上摔了下来。

  目击 小孩挂在窗框外求救

  据一位目击者讲,当时小孩悬挂在幼儿园四楼的窗框外惊恐地哭喊救命,几名路人急忙停下向幼儿园大喊:“孩子挂在窗框上了……”与此同时,四位男子立即伸出手准备施救,可由于孩子被挂的地方太高,路人无法立即找到救助工具。几分钟后,男孩坠楼,被二楼敞开的窗户挡了下后摔在地上当场昏迷,路人抱起孩子紧急送往兰大一院。

  踏访 教室窗台距地面不到1米

  记者了解到,从幼儿园四楼教室摔下的小明(化名)今年6岁,是这所幼儿园大班的学生。

  记者采访时,一位路人气愤地说,他们准备施救时,无论怎么大声呼喊都叫不出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一位妇女称,幼儿园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安全,在窗户上装上防护栏来杜绝此事的发生。事发后,许多家长赶到幼儿园提前接走孩子。一位家长说,“我听到幼儿园有孩子坠楼,都吓坏了,急忙赶来看是否是自己的孩子。”

  据兰大一院骨科陈根元主任介绍,小明左肱骨干骨折,需住院观察,如果小孩病情平稳,预计会做进一步的手术治疗。

  各方说法

  家长 幼儿园有义务保护孩子安全

  在兰大一院骨科病房内记者看到,小明的母亲一直紧紧地握着孩子的小手,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儿子。小明的爸爸称:“发生这样的事,幼儿园肯定是有责任的,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幼儿园有义务及责任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据了解,西园派出所已介入该事件的调查。

  幼儿园 我们没直接责任

  快乐天使才艺幼儿园朱园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小明属于“简托生”,一日三餐在外面吃,上午11时30分由家长接回去,下午2时30分送回幼儿园。幼儿园要求家长将孩子送来时,必须要送到工作人员和老师手中。昨日,小明的父亲2时20分左右就将孩子送到幼儿园,看到小明在四楼向他挥过手后就回去了,并没有告诉幼儿园工作人员。所以,在幼儿园工作人员及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小明自己爬到窗口又掉至楼下,幼儿园没有直接责任。但是,目前为了孩子的病情,幼儿园会积极配合先将病治好。

  当记者问幼儿园教室窗户低,没安防护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时,朱园长称,当初租房时,房东不准他私自改装房屋结构。所以,幼儿园营业3年多来,一直没有安装防护栏。当问到幼儿园工作人员为什么没听到路人呼喊时,朱园长解释说,幼儿园靠近路边,窗户的玻璃又是双层的,平时周围环境比较嘈杂。

    教育局 三楼以上不得用于幼儿教室

  城关区教育局的一位负责人称,根据国家建筑规范的规定,幼儿园不能设在三层以上的建筑物内,但鉴于目前兰州私立幼儿园林立的现状,对于幼儿园的建筑物要求并不是硬性的,原则上幼儿园所建的地址可以超过三层,但三层以上的房屋不得用于幼儿寝室、教室,只能当作教师办公室、宿舍等。对于小明从幼儿园坠楼一事,该负责人称,目前只是通过媒体才知道,该幼儿园并没有将此事上报至区教育局,孩子是在幼儿园出事的,说明幼儿园在管理方面有疏漏。其他问题在事情未调查清楚前还不好说。(本版图片均由记者 宋菲菲 摄)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