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农村就业困难者企业可享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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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1:5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方芳)从今年5月1日起,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补贴金额按照每人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由市、区县两级就业再就业资金分别负担。 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试行办法》,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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