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下馆子可自带酒水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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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1:5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现代快报》报道,江苏餐饮协会联手消协出台新规,革除餐饮业“谢绝自带酒水”行规。 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昨天联合公布新规:从5月1日起,饭店不得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消费者可以自由带着酒水进出餐馆。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居苏生表示:消费者进入餐饮场所消费,有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禁带酒水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饭店是对外经营的,不是选择客人,而是客人有权选择饭店。作为饭店,单方面贴出“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告示,这显然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强加在消费者头上的行为。 某酒店负责人表示:目前餐饮行业已进入微利时代,以往消费者抵触商家禁止自带酒水,矛头是指向了酒水价格虚高。而目前行业竞争如此激烈,大家都在降价,有的餐馆在标价基础上打七折,有的干脆对大型婚宴、团体宴请这种大宗订单给予最优价——酒水与超市价格无异,同时还免收服务费。在这种情况下,再出台规定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餐饮企业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证了。 采访中还有很多市民表示,现在的新规固然很好,但在餐馆普遍存在抵触心理的情况下,能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还是个问题。很多市民建议,餐饮协会和消协应该在新规实行后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餐馆一定要严厉处罚,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不至于沦为一纸空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