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200万发奖金 老总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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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1:5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将公司利息200万元给职工发放奖金,原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总经理王永安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公诉。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院起诉称,王永安于1998年1月,违反国家对国有企业发放工资、奖金的相关规定,经集体决定,将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的国有资产200万元私分,用于为该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工作人员发放奖金。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王永安于去年4月被
据法院调查及王永安在法庭供述,他原是机械部的一名副司长,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是从事外贸业务的国有企业。1996年前,该公司总经理因为贪污受贿被立案,之后他就被委派到该公司任总经理。 王永安说,他上任后用一年时间让公司赢利近500万元,当初承诺给职工的奖金问题也摆到桌面上来,他需要解决的是包括他在内的公司三分之一职工的200万元奖金问题。王永安说,根据国家的政策,在向国家上交利润后,剩余盈利可以按1比0.75发放效益奖。但发放200万元奖金后,就已超过国家有关规定。于是,他决定把公司在一家金融公司存款的高息200万元拿来给职工发了奖金,但这笔钱并没有显现在公司的财务账目上。 检察院认为,王永安身为国有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