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受害者 捐千元“赎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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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6:1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漫画/谢学刚 新闻回放
葫芦岛市一名青年男子,怀疑自己在葫芦岛市百货大楼门前倒车时刮伤他人的车辆,并为自己离开现场的行为深感愧疚。 他在当地报纸上发广告寻找“受害者”:……不慎刮碰到旁边的一辆车,事后驾车离开,本人深表歉意。请该车主与我联系。电话:139429911××。 首次报道题目 《“肇事者”打广告:寻受害者》 晨报葫芦岛讯(记者胡清)“这笔原来准备用来赔偿的钱捐献给慈善总会,这样才能解除我心中的负罪感。” 怀着这样的心情,昨日,因为没有寻找到被自己刮伤车辆的“受害者”,发布广告的男青年小张向葫芦岛市慈善总会捐款1000元。 昨日上午,记者随着小张来到葫芦岛市慈善总会,将1000元钱捐献给了慈善总会,希望慈善总会将自己的捐款捐献给失学儿童,使失学儿童能够重返课堂。 小张告诉记者,他在报纸上发出广告后,一个星期之内没有得到“受害者”的消息。小张分析,可能被刮伤的车主也不能肯定自己的车就是发布广告的人刮伤的,另外也可能并没有给被他刮到的车辆造成明显的损害,一个星期没有回音,可能无法通过这种方式找到要找的车辆了,于是小张决定将准备用来赔偿的钱捐献给慈善事业。 小张说,当时自己离开现场,现在仍然觉得十分愧疚,自己捐款1000元钱,也是为了给自己“赎罪”,让自己从负罪感中解脱出来。 本报对小张登广告寻找“受害者”的事予以报道后,记者接到众多读者的电话,纷纷对小张的行为表示赞赏,并对小张知错勇于改正的勇气和品格表示钦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