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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抢货想自己开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6:1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实习记者张鑫记者王欢)“妈,让我‘走’吧,杀人偿命……”杀人者张信胜哭着对父母说。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小卖店杀人抢劫案”。

  2005年12月8日凌晨2时许,张信胜持刀来到沈河区五爱街50号的一家食杂店。他先
用手将食杂店玻璃砸碎,然后溜进店内用刀猛刺店内的吴某数十刀,致吴某当场死亡。之后,张信胜将店内的香烟、电池等物装到“倒骑驴”上。就在他准备把屋内的电视也装上车时,两名警察经过此处,张信胜丢下手中电视机转身跳墙逃跑。

  按照目击者的描述,警方很快画出了一张凶手的画像,等民警抓获了凶手时发现,这张画像几乎就是凶手的照片。

  庭审中,张信胜称吴某和他姐姐是邻居,他每次到姐姐家中要钱时,吴某都会指责他,因此产生报复心理。“老头年纪那么大了,说话还冷嘲热讽的,我觉得他活着也没意义,死就死吧。”张信胜还称,在想到杀人的同时,曾想到要将其店内的东西据为己有,自己也开个小卖店。

  在庭审过程中,张信胜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没有对自己进行一句辩护。当吴某家属在法庭上要求张信胜进行民事赔偿时,张信胜表示:“不该赔,杀人偿命呗。”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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