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租房 学生要登记造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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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6:2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王岩)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针对两起学生斗殴伤害致死事件,下发了《关于严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紧急通知》。 4月8日,沈阳东陵区五一中学几名学生在学校附近小区,与辽宁歌舞剧院附属艺术学校两名学生发生争执,引发殴斗,导致一名学生被刺死亡;4月9日,康平县山东屯初中两
通知中提到,两起学生斗殴伤害致死事件的发生,一方面反映出个别学校法制教育力度不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校园及社会上的治安控制工作还存在一定漏洞和薄弱环节。 按照要求,各学校要严格门卫制度,严防不法人员混进校园。学生外出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和晚间就寝点名、登记制度,对学生在校外租赁房屋的要实行登记管理,防止漏管、失控形成治安隐患。 另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及治安秩序的集中整治。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应设报警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