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馋嘴”少年抢钱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6:52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4月24日讯(记者严玲玲通讯员张伟郭长远)一少年因看到小朋友们吃零食而感到嘴馋,便暴力打劫了5角钱。近日,他因年龄过小被平阴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6年2月中旬,因故辍学的陶陶看到不少小朋友吃着零食,他非常眼馋,便暴力打劫了两个小朋友5角钱,并导致其中一人受伤。
事发后,两名小朋友的父母到当地公安机关检举了陶陶的犯罪事实。归案后,法院认为陶陶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但鉴于他是未成年人,于是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并赔偿受伤的小朋友3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