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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男孩坠下幼儿园四楼昏迷 园方称无责任(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01 国际在线

  各方说法

  家长

  幼儿园有义务保护孩子安全

  在兰大一院骨科病房内记者看到,小明的母亲一直紧紧地握着孩子的小手,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儿子。小明的爸爸称:“发生这样的事,幼儿园肯定是有责任的,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幼儿园有义务及责任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能让孩子平安度过危险期,我们自己支付了目前所有入院的医药费,我们保留追究幼儿园责任的权利,但要等孩子的病情稳定下来再说。”

  据了解,西园派出所已介入该事件的调查。

  幼儿园

  我们没直接责任

  快乐天使才艺幼儿园朱园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小明属于“简托生”,一日三餐在外面吃,上午11时30分由家长接回去,下午2时30分送回幼儿园。幼儿园要求家长将孩子送来时,必须要送到工作人员和老师手中。昨日,小明的父亲2时20分左右就将孩子送到幼儿园,看到小明在四楼向他挥过手后就回去了,并没有告诉幼儿园工作人员。所以,在幼儿园工作人员及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小明自己爬到窗口又掉至楼下,幼儿园没有直接责任。但是,目前为了孩子的病情,幼儿园会积极配合先将病治好。

  当记者问幼儿园教室窗户低,没安防护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时,朱园长称,当初租房时,房东不准他私自改装房屋结构。所以,幼儿园营业3年多来,一直没有安装防护栏。当问到幼儿园工作人员为什么没听到路人呼喊时,朱园长解释说,幼儿园靠近路边,窗户的玻璃又是双层的,平时周围环境比较嘈杂,事发时幼儿园的工作人员都在三楼午休,多重因素导致没有人听见路人和孩子的呼喊声。

  教育局

  三楼以上不得用于幼儿教室

  城关区教育局的一位负责人称,根据国家建筑规范的规定,幼儿园不能设在三层以上的建筑物内,但鉴于目前兰州私立幼儿园林立的现状,对于幼儿园的建筑物要求并不是硬性的,原则上幼儿园所建的地址可以超过三层,但三层以上的房屋不得用于幼儿寝室、教室,只能当作教师办公室、宿舍等。对于小明从幼儿园坠楼一事,该负责人称,目前只是通过媒体才知道,该幼儿园并没有将此事上报至区教育局,孩子是在幼儿园出事的,说明幼儿园在管理方面有疏漏。其他问题在事情未调查清楚前还不好说。(记者 孟晓龙 李静舟 图/宋菲菲)

  来源: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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