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帮助他活下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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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02 潇湘晨报 | |||||||||
讨论事件:56岁的长沙市民邓建平不幸患上运动性神经元萎缩症,他只好请求安乐死,但邓建平的请求被医院拒绝。 反对 市民高女士:自古以来有“人命至重,贵于千金”之说。救人性命,即使是病入膏
情人的天(红网网友):一个敏感而有尊严的人,会解读周围的信息。如果他感到自己已经被放弃了,肉体痛苦再加上精神痛苦,将是完全无法忍受的。如果这时候他提出安乐死,那意味着,他要求的不是安乐,而是他不希望再跟这个世界有任何联系了,所以我们千万不能放弃他。 骑墙派(红网网友):谁有这个权利帮助别人放弃生命。此禁一开,相关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伦理问题会有一大堆! 自在燃情时(红网网友):如果安乐死合法,这是否会导致医生为摆脱应尽的责任而把安乐死作为借口? 赞同 市民周女士:一个生命如果连做人的尊严都丢失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幸子(红网网友):病人的痛苦也许外人感觉不到,死也许是种解脱。虽然对亲人很残酷,但爱他就得让病人选择生死。 陶陶(红网网友):我们既有生存的权利,也就应该拥有选择安逸死亡的权利。赋予其选择“安乐死”以维持生命尊严的权利,才是对生命真正的尊重。 相思豆(红网网友):泰戈尔有句描写人的生死的名言——“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长时间地忍受病魔的折腾,病人想要离去,这种想法极其正常,所以我支持安乐死,但这种安乐死必须是在相关法律程序下进行。本报记者 余实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