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10年回头是岸-从轻 劫匪故伎重演又栽-从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4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4月25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李和平)为打造平安铁路,确保旅客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物资安全,正在深入进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起诉一批货盗、抢劫案件,经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分别做出一审判决。 现年35岁的女被告人文某,系河南省息县农民,文盲,现在深圳市平湖镇某公司临时工。经初步查明:早10年前,即1996年3月22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文某伙同李开龙、文春齐
27岁的被告人何永修,系河南省开封县农民,早在1999年4月曾因大耍“碰磁儿”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但仍不思悔改,又故伎重演。经审理查明:2005年10月10日18时许,被告人何永修在郑州火车站广场上,见两名男旅客由北向南行走时,即上前故意与旅客发生碰撞,以衣服被碰脏赔钱为由,伙同他人向两名旅客索要钱财,并以“拿刀子捅,把脚剁了!”等语言进行威胁,强行劫取两名旅客现金共计1550元。作案后,被告人何永修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其同伙趁机逃走。法院抢劫罪且系累犯,依法从重判处被告人何永修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