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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民警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56 新文化报

  本报讯(通讯员 朱晓莉 姜长建 记者 苗颖) 犯人经常殴打犯人,有人多次报告此事,负责监管的民警赵某没有理会,导致一名犯人在看守所内被打死。昨日,记者从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赵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刑。

  赵某今年48岁,曾是公主岭市公安局看守所的三级警督。赵某负责监管的犯人王某经常对同监号犯人李小刚(化名)进行殴打,同监号犯人刘某等人多次向赵某报告此事,但
未引起赵某重视。2005年4月15日,李小刚再次遭到王某的殴打,次日23时许死亡。此案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交给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后,赵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近日,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8个月。(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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