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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诈骗 双双领刑进牢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8:5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升运) 4月17日,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人苟发权、石华因犯诈骗罪,分别被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各退出赃款4950元给受害人。

  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12月8日上午,在玉林城区某酒店605房,苟发权冒充北京某药业公司的老板“少总”,石华冒充“圆通法师”,同伙“小毛”冒充公司工作人
员,诱骗受害人王某某。这伙骗子行骗的伎俩是这样的:先由苟发权套知被害人王某某的情况及王某某银行卡的密码,然后由“圆通法师”石华给“少总”苟发权和王某某算命,一番花言巧语,取得王某某的信任后,谎称其有血光之灾,需要做法事给其银行卡“开光”。在做法事的过程中,他们调换了银行卡,并在银行取走了王某某存在银行里的9900元。王某某发觉被骗后,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苟发权、石华在某酒店605房被公安干警抓获。在审理期间,苟发权、石华的家属代两人各退出赃款4950元,并交了罚金2000元。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苟发权、石华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检察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成立。

  此案警示人们:江湖术士万不可轻信,谨防上当受骗失钱财后悔晚矣。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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