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14件专项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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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05 青年时报 | |||||||||
时报讯 昨天,省政府发布了14件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交通事故、火灾、大面积停电等,市民生活中可能碰到的事故,预案中一一作了如何应对的周密部署。 这14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是为了规范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浙江省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浙江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14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详细文本,市民可登录浙江在线网站查看。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预案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对可能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各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各级政府要着手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公众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重大火灾事故2小时内上报 预案规定: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信息,应2小时内上报省政府。省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根据事发地市政府的请求,统一调集全省消防力量和装备,或抽调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孙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