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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赴俄旅游慎带境外物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10 黑龙江日报

  关键 记者 彭溢

  本报讯“五一”黄金周临近,加之俄罗斯全境向中国游客开放,实行免签证旅游,我省出境旅游将迎来又一高峰。黑龙江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游客,出境归来须慎带境外物品。

  近日,有些游客从俄罗斯带回了鱼子酱、香肠、奶制品等食品,而在入境接受检查时这些食品均被检验检疫部门截留,因为当前全球动植物疫情频发,为避免境外疫情疫病传入,给个人和我国的农业生产造成损失,这些物品是不允许带入境的。

  记者从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了解到,我国禁止旅客携带的入境物品有:水果,辣椒,茄子,西红柿;鬃毛类,蹄骨角类,油脂类,动物肉类(含脏器官类)及其制品;鲜奶,奶酪,黄油,奶油,乳清粉,蚕蛹,蚕卵,动物血液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尸体及其标本;土壤;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活动物(伴侣犬,猫除外)及动物精液,受精卵,胚胎等遗传物质;转基因生物材料;废旧服装等。

  有些物品允许带入境,但须申报检疫,如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烟叶、粮谷、豆类(入境前需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犬、猫等宠物(每人限带一只,须持有狂犬病免疫证书及出发地所在国或者地区官方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入境后需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地点隔离检疫30天);特许进口的人类血液及其制品、微生物、人体组织及生物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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