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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失物上网“寻”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3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昨天,市公安局捡拾物品招领处为方便失主上门认领,特地从原西四东大街的一个小胡同里,搬到了交通便利的德胜门外新德街29号。捡拾物品招领处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考虑利用网络媒体的巨大传播优势,为这些无主物品上网找主人。

  捡拾物多为手机相机

  “我们收集的捡拾物品有13大类,几乎涵盖了市民日常生活中能用到的所有物品。”据招领处陈卫民科长介绍,市民送来的捡拾物品可谓五花八门,甚至有疑似恐龙蛋、拐杖、花镜、空骨灰盒等。

  招领处成立于1956年,上世纪60年代是招领处的“繁盛期”,每天都有上万件物品被上交到招领处,“就是捡到一分钱也送过来。”从50年代到70年代,每年上交的物品平均有10万件左右。如今,每年交来的物品为1000余件。

  现在,捡拾比较多的贵重物品已经从80年代的手表变化成了手机、数码相机等。

  1年无人认变现上交

  据介绍,招领处目前库存的物品大多都是各城区公安分局、派出所上交的。一般,捡拾物品以派出所就近发还为主,1—3个月内无人认领,就交到招领处保管。保留3个月至半年,贵重物品保留1年,超过期限无人认领,就变现上交财政。截至2000年,招领处已收到市民交来的现金1000多万元,但发还出去的钱只有30多万元。去年,招领处接到的捡拾物品为1463件,但被认领的只有79件,认领率仅为5.4%。未找到失主的现金和物品变现都被上交财政。

  网上登载失物信息

  分析起认领率比较低的原因,民警表示,主要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市民丢个十元、八元的也不在乎,要是丢的是衣服,就更懒得翻回头去找了。

  “另外,还有很多市民根本不知道还有个捡拾物品招领处,丢了东西也不知道去哪儿找。”现在,招领处一般都把比较贵重的捡拾物品登在市公安局的网站上寻找失主,但上网的物品一年一般不会超过300件,不到总量的20%。

  捡拾物品招领处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考虑和电视台、报纸,以及社会网站广泛联系,及时刊登各种捡拾物品特征等信息以及部分物品图片,让失主可以快速认领回自己的东西,既避免了失主的损失,也降低了为保存这些东西付出的社会成本。

  新闻链接

  如何认领失物

  招领处保管、发还遗失物品都免费。失主可到招领处,从物品展柜里查找,或者拨打电话62366749,还可以登录市公安局网站www.bjgaj.gov.cn。另外,招领处如从失物中获得失主的个人信息,有可能直接电话通知。

  失主认领物品时,需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对于贵重物品,还需要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住地派出所证明信。R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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