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告出版社索赔5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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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9:3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赵志雪)因《郭德纲——非著名相声演员》光盘名不副实,郭德纲被消费者指责为“只顾赚钱不要脸”。近日,郭德纲认为,九州音像出版社、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出版发行的这套光盘未经他允许,将二者告上法庭。现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郭德纲诉称,近来市面上出现了一套名为《郭德纲——非著名相声演员》的DVD和VCD,光盘的出版、发行都未获得他本人的允许。两套光盘封面上都有他的大幅演出照片,但
这些侵权音像制品在全国各地很多城镇均有销售,数量巨大,售价分别为160元和149元。郭德纲认为,九州、飞乐两家公司的行为极大地破坏了他在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6万元。RJ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