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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王永林特大黑恶团伙犯罪案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17:46 云南日报

  新华社合肥4月25日电(记者于杰、舒继华)安徽省亳州市特大黑恶团伙——王永林等28人团伙犯罪案,25日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968年出生的王永林,捕前任亳州市谯城区农资公司经理兼谯城区中心商场经理。检察机关指控称,自2000年至2003年7月,王永林采取多种手段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集结成伙,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3年7月至2004年10月间,该团伙通过插手民间纠纷、
经济活动等,依仗暴力手段,在谯城区境内大肆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恃强凌弱,欺行霸市,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永林还利用其曾担任谯城区农资公司经理兼谯城区中心商场经理的便利,大肆进行受贿和职务侵占犯罪。

  现年56岁的浅玉祥,原任亳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2004年,浅玉祥在负责侦查王永林等案件期间,收受王永林妻子的贿赂,多次透露专案组案件侦破情况,致使王永林外逃,给抓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王永林被抓获后,浅玉祥又利用自己专案组副组长的身份,为王永林的案件帮忙周旋,并将部分专案组成员的通讯录交与王永林之妻抄录。另查,浅玉祥在担任刑警支队政委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贿赂996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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