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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哭求父亲杀死自己 父亲将其掐死从轻发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0:21 时代商报

  新闻回放

  女儿哭求父亲杀死自己

  去年6月3日凌晨1时,辽河油田中心医院的值班护士突然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有人跳楼了,请你们速来。有关医务人员立即乘救护车赶至现场。经检查,跳楼者是一名女子,伤势
较严重:血压在80以下,头部伤口出血不止。跳楼女子叫王琼,21岁,独自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打工。几小时后,接到消息的母亲和姐姐以及在锦州上大学的弟弟、山西打工的父亲先后赶至医院。

  经诊断:王琼为颈椎粉碎性骨折,高位截瘫。

  被送进

医院的当天,医生就给王琼做了个颈椎手术。手术后,她下肢并没恢复感觉和运动,而且出现了更为危险的情况,需要立即进行急诊手术。医生征求其家属意见时,反复对王父道:病人不做手术肯定会死亡,但如果做了手术救活了,将来瘫痪问题和大小便失禁问题仍不能解决,而且恢复的可能性很小。王父坚决要求医生抢救王琼的生命,给她做脑科手术。

  王琼家并不富裕:其母没有工作,弟弟在读大学;姐姐已经嫁人,每月只有几百元的收入,可以帮衬家里并不多;父亲原是钻井工人,买断后到山西打工挣的钱,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对该家庭来说,王琼的治疗费用实在太大了,仅手术费一项就要8万元。王母从老乡处借了5万元,又回家取了3万元存款,一起交给医院做手术费。

  手术后第二天,王琼逐渐从昏迷中清醒过来,断断续续向家人讲述了自己坠楼的经过。在其坠楼前两天的6月1日,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一个沈姓男子,6月2日,对方再次约王琼见面,两人吃过晚饭在歌厅唱了会儿歌,22时多,对方把王琼送至她所住楼下说:“这么黑,我送你到楼上吧?”王琼说不用,对方坚持要送,王琼只好答应了。到了五楼,王琼让他走。可对方要进屋,王琼也没想别的,就让他进了屋。没想到,对方进屋后没说几句话,就开始对王琼动手动脚,要求和王琼发生性关系。纠缠之中,王琼说口渴,要对方给自己倒杯水喝,趁对方倒水时,王琼迅速躲进了卧室反锁了房门。对方恼羞成怒,打碎卧室门上方的玻璃,开门进了卧室扑向王琼。王琼打开窗户呼救,并奋起抗争与对方厮打起来,厮打过程中王琼不幸从五楼坠下。

  在摔出窗外的刹那间,王琼用手扒了一下窗框,中间又被一楼车库上的雨搭挡了一下,才捡了一条命。可事后警方询问时,沈某坚决否认自己意图强奸,也不承认把王琼从五楼窗口推下。案发后,沈某家只为王家拿了一万元的治疗费用。出院后,王家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了十多万元债务,王家虽然多次找沈家要求拿钱看病,但遭到了沈家的拒绝。2005年8月1日,沈某因涉嫌犯有强奸罪被盘锦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庭场景

  被告人多次痛哭失声

  昨日9时,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能容纳百余人的大法庭内座无虚席。王廷和的妻子、大女儿、小儿子全部到庭听审。

  在法庭上,无论是公诉人还是律师向王廷和提问“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亲生女?”时,王廷和都是情绪激动,痛哭失声。

  王廷和称(哭):“那天,我下午回来准备做饭,做好饭以后,妻子就出去了,我孩子就咳嗽,我说你咳咳就吐出来吧,我孩子说我吐不出来,后来又咳,就是吐不出来,后来她跟我说,你给我解脱吧,我说怎么解脱,她说你把我掐死拉倒,我现在活着不如死了,也不想让家里困难,家里连粮食都没有,钱也没有了,我说那不行,不管怎么说自己的孩子……我又到客厅里看电视,后来她又喊了,叫我三次,爸你动手吧,我看她又憋得慌,就这样我就动手了。用枕头上的毛巾捂着,再用手掐,掐了十分钟。”

  律师:在掐死女儿的过程中都在想些什么?

  王廷和:大脑里一直都是那样的想法的,想她要求的,当时就这样做了,也没有想国家法律,当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律师:她当时有痛苦的表情吗?

  王廷和:没有。她走得很安详。

  律师:你怎么确定她死了?

  王廷和:我站那儿有一分来钟,她躺着鼻子都没气了。

  律师:杀死女儿你后悔吗?

  王廷和(哭):很后悔。我想自己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本来我想小孩被别人从楼上推下来已经很不幸了,而我家里钱全用光了,我的小孩还在上学,我感觉压力特别大,特别重。

  法院宣判

  主观恶性小 判三缓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6月3日,被告人王廷和的女儿王琼因坠楼致高位截瘫,为此花去数万元的医药费,王廷和不堪继续承受沉重的经济负担,2006年1月13日19时许,被告人王廷和趁其妻子李桂芳去教堂之机,在家中用双手卡住王琼的脖子并将其掐死在病床上,经盘锦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鉴定:王琼系被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昨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当庭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廷和故意杀人,其本人供认不讳。鉴于被害人死前多次有自杀念头,被告人又是在不忍看到女儿活在人间遭受折磨的情况下不得以实施了犯罪行为。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小,具有良好的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并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的刑罚。

  在听到法院的判决结果后,王廷和的小儿子痛哭失声,王母也以手拭泪。

  律师观点

  情理上被告人也是受害者

  王廷和的辩护人、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洪文告诉记者:在本案中,王廷和虽然在法律上是犯罪嫌疑人,但在情理上他也是被害人。无论是女儿受侵害,摔成高位截瘫,为了给女儿治病向亲友借款,还是女儿出院在家治疗阶段,他打临工挣钱为女儿治病,还要时常照顾女儿,包括最后在女儿苦苦的哀求之下,帮女儿解脱的这一系列过程中,他体现的都是一个弱者。他是被逼出来的。另外,在悲剧发生时王琼也存在严重过错,正是在她的苦苦哀求下,才诱发了王廷和的犯罪行为,在理论上应该是一起帮助自杀案件,它不应等同于恶性杀人案件。本案不但没有造成什么不良的社会影响,相反包括王家家属在内的广大社区居民、社会群众、网友、各界人士以及基层组织、全国新闻媒体都给予被告人极大的理解和同情,大家一致表示被告人是善良的、慈祥的,是被逼无奈的,并纷纷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

  家人态度

  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昨日上午,记者与王廷和的家人取得了联系。王琼的弟弟告诉记者,这件事对家里打击很大。“我到现在也是被动地去相信这个事实,一开始接受不了,但是后来慢慢接受了。我能理解我父亲当时做这个事,他有多么的绝望和无助,因为当时我父亲有很大的压力,当时真的是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还有一个精神上的压力就是,我姐那案子不是一直没有完事嘛,而且案子进展一点都不顺利,我觉得我父亲处在精神崩溃的边缘。”

  王琼的弟弟告诉记者,对于法院的判决家人都能接受,家里也不会继续再上诉了。

  在采访中一位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悲剧不应该发生在这样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中,女儿摔成高位截瘫虽然只能痛苦地接受病魔折磨,但作为父母应该鼓励支持女儿活下去,给女儿以活下去的勇气。虎毒尚不食子,而作为父亲竟然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这简直让人难以接受。这一切本可以避免,如果引起杀女案的那起强奸案最终宣判,女儿得到应有的赔偿,还可以继续接受治疗,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今年3月16日对沈某强奸一案已经做出了一审宣判,沈某因犯有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时附带民事赔偿王家17余万元,但王家至今没有得到相应赔偿。记者 朱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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