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集体闯红灯 交警难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0:26 时代商报

  新闻提示

  4月1日,沈阳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沈城交警在全市400个交通岗和40条主要干道,安排了大量警力纠正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期间,全市交警针对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时至今日,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已经进行了将近一个月,沈城的情况已经明显好转,只是在城郊接合部
以及次一级马路上,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率较高。

  昨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目前沈城交警部门在处罚行人乱穿马路时遇到“执法难”问题,其中最为难办的就是行人集体闯红灯行为的处罚。

  从众心理制约交警处罚

  昨天,记者在沈河区、和平区等路口走访时注意到,单个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很少,多人集体闯红灯的现象出现频率很高,在路口,只要有人闯过红灯,后面肯定跟着很多追随者,对于这个现象,记者得到的回答均是:“大家都这么走,交警肯定不会处罚,法不责众吗!”

  记者另外注意到,交警在纠正横穿马路的行人时,教育、警告都没有问题,一提到罚款,就无一例外地哭穷。为了处罚1个行人,交警常常要费上一番唇舌。一旦赶上违法人数较多时,被罚者中有人哭穷耍赖,有人趁机扭头就跑,有人说风凉话,现场忙乱得执勤交警根本顾不过来,对于这样的情况,交警也多采用教育的方式处理。

  据执勤交警介绍,看车不看灯、遵警不遵法、听劝不认罚、路口秩序好路中横穿多,这些都是执法交警在日常执勤中经常碰到的难题。尽管处罚比较难,但在各个主要路口有交警值勤,横穿马路、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相对都比较少。最让交警难办的就是行人集体闯红灯的行为,这种行人从众的心理让执勤交警不好处罚。

  不闯红灯的市民反成另类

  沈河区一位执勤交警向记者讲述了一件让他尴尬的事:本月中旬的一天,当日休息的他在经过一个路口时,由于刚刚变成红灯,他马上驻足等候,结果眼看着身边的所有人一拥而过,只把他自己留在路边,而且几名过马路的人还以一种诧异的神情回头看了他一眼,好像是违法的是他一样,这种感觉让他非常不自在,他告诉记者:“按照交通法的规定,他不应该闯红灯,但是不跟着其他人一起闯红灯,他又显得非常另类,这个遭遇让作为执法者的他也显得相当尴尬。”

  对于这个情况,记者随机采访了很多市民,他们也表示出这个疑惑。“如果当时身边的其他行人都闯过去,我不跟着一起闯红灯,肯定就剩下我一个人傻乎乎地站着,因此只能跟着一起闯,反正交警肯定不能都处罚,法不责众吗!”市民李先生的说法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

  交警人员告诉记者,出于警力有限、交通堵塞等种种考虑,他们一般在处理多人集体闯红灯的时候,一般都是以教育为主。

  众人违法不能只罚一人

  对于,处罚行人集体闯红灯的难题,全国各地纷纷想出了很多针对措施,试图加以解决。近日,有些城市针对处罚行人乱穿马路时遇到的“执法难”问题,筹划实行集体闯红灯、带头者将受罚等一系列措施改善执法环境,希望能够解决行人持有法不责众的心理,集体闯红灯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专罚“带头人”,谁第一个闯红灯就罚谁。

  同样的规定沈阳市能否借鉴?交警和平二大队一位执勤交警向记者解释,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来看,这个规定很难实行,因为从交通法的角度来说,不论是带头闯红灯的行人,还是盲从跟随闯红灯的行人,都属于同样的违法行为,不可能将他们的行为区别开来,只罚带头人的做法,很难服众,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问题多发市郊接合部

  交警和平二大队政工干事尤大勇介绍,4月1日以来,据初步统计,和平区二大队处罚行人及非机动车违法行为4.4万多件,批评教育的更多。在执法中,处罚难度尤其处罚行人闯红灯最为不容易,因为很多违法行人都采取不配和的态度,而且从众心理特别强,只要有人带头闯红灯,后面肯定有人跟从。在整治行动刚刚开始的阶段,几乎每个执法交警整天都被这样的事情困扰,交警被骂,遭到违法行人围攻的情况时有发生。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情况有所好转,违法行人也都能主动接受处罚,整治的效果从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明显减少就可以看出来。

  目前,在和平二大队的管区内,砂阳路、长白街。南八马路等街路的违法现象还较多,违法行为的反复率也较高,这是因为这些地区流动人口较多。

  规范行人守法是长期行为

  沈阳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教育、警告和罚款是手段不是目的,交警部门主要是希望通过这些手段,提高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的意识,确保交通安全顺畅。纠正市民乱闯红灯,其实不用总想出台一些什么新办法,只要持之以恒严格执行现有的法律就会见效。遵章守纪的习惯要靠制度养成,好的交通秩序是管理出来的,因此尽管对行人、非机动车处罚有难度,交警部门还是会坚持严格执法,让行人、非机动车养成遵守《交通法》的习惯。

  据这位工作人员讲,针对行人违法的管理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行为,而且仅靠交警一个部门的管理是不够的,交警部门的管理也只能在一段时间内起作用,主要还得通过宣传教育来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对此,交警部门已经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记者 常成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