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河北童工擦玻璃坠楼昏迷 父母进京起诉雇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1:4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 15岁的河北男孩小浩(化名)随姨妈进京当清洁工,4月6日,他在为回龙观龙泽苑一户雇主家擦玻璃时从7层摔下,截至昨天下午仍昏迷不醒。小浩的父母为此将雇主张女士告上了法院,索赔近10万元。近日,昌平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浩父母聘请的代理律师说,今年春节后,15岁的小浩跟随姨妈到北京做清洁工,但他们没有执照也没有与任何公司签约,而是自己“揽私活”。今年4月6日上午9点多,小浩和
姨妈到龙泽苑一户位于7层的张姓雇主家做保洁。清洁基本完成后,50多岁的女雇主张女士认为窗户外侧的玻璃擦得不干净,要求小浩重擦。因为在室内无法擦到外侧玻璃,小浩爬到窗外,结果却不慎发生了坠楼的惨剧。当时,雇用小浩的张女士也承认小浩是在擦玻璃时失足坠下的。

  小浩随即被送到清河急救中心,并被诊断为颅底以及身体多处骨折,截至昨天下午仍昏迷不醒。事发后,小浩的父母从河北老家赶来北京,为救治儿子,靠务农为生的他们已欠债4万元。

  小浩的父母认为自己未成年的儿子并不能预知高空作业的危险性,而作为雇主的张女士在未提供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要求小浩从事危险性工作,应对小浩的重伤负责,故将张女士诉至法院。但从事发的第三天起,张女士一家就没有露面。“固定电话都已停机,手机也联系不上,去家里找也没有人。”原告的代理律师说。

  律师说法

  父母应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认为,小浩在姨妈带领下到雇主家擦玻璃,姨妈在本案中间接充当了工头。姨妈在明知小浩未成年的情况下,仍让他上岗,应承担部分责任。另外,父母在了解小浩来京打工的情况下,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