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研究专家回应指责称溥仪四弟无起诉资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2:14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 末代皇帝溥仪四弟溥任状告溥仪研究专家王庆祥一案又有新进展。前日晚,王庆祥在京回应指责,称溥任不具备起诉资格。 因认为故宫端门东朝房内的“中国最后的帝王世家展”侵犯溥仪及其家族肖像权,溥仪四弟溥任将王庆祥告上法庭,后者为该展览的顾问,并提供文字图片等资料(本报4月1日曾有报道)。
前天,王庆祥回应指责称,溥任并无起诉资格。他表示,根据现行司法解释,只有死者的近亲属能够提起精神损害诉讼。溥仪与溥任虽是同胞兄弟,但在幼年时已经过继给同治和光绪为子。因此,溥任和溥仪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兄弟,无权起诉。 对此,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冷光强律师表示赞同,但同时提出,溥仪过继时,同治和光绪已经死亡,这种过继行为应为无效。 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则认为,过继发生在晚清时期,是否适用现在的法律值得商榷。 张勇和溥任先生的代理人高仲律师都认为,溥任与溥仪的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是近亲属关系,这种关系不应因过继成立而被割断,溥任有权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