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拍你 交警上门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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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5: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葫芦岛讯(记者胡清)“你单位下列车辆存在如下违章行为,请在接到通知15日内到交警处理站接受处罚……” 日前,葫芦岛市某公共汽车公司接到了葫芦岛市交警支队送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以下简称“道路交通违法通知书”)。
4月23日,葫芦岛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为被抓拍的违章驾驶人送达道路交通违法通知书。 4月24日,葫芦岛市交警支队按照新办法送达第一批道路交通违法通知书。 “我在办理年检时才知道,被电子警察抓拍,罚款数额是200元,但是因为不知道被抓拍,结果加处的罚款到了上千元。”记者随同采访中,葫芦岛市一名公共汽车司机说。 “我们这次为违章司机送通知书,就是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葫芦岛市交警支队一名负责人说。 葫芦岛市交警支队的一名领导介绍,以前司机要想知道自己是否被抓拍,都要采取查阅报纸等“主动”的方式才能知道,有些司机违章时自己没有察觉,也不知道被抓拍,又没有时间查阅报纸,结果要等到办理年检时才知道自己违章被抓拍,要承担按照罚款数额每日3%的加处罚款。 根据交警支队制定的程序,凡是被固定的电子警察和流动的电子警察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将在7日内为车主或者车辆的权属单位派专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道路交通违法通知书,写明违法的地点、行为以及接受处罚的地点,然后由车主或者驾驶人到交警支队接受处罚。 此外,对于因信号灯与交警指挥不一致被“误拍”的情况,葫芦岛市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被“误拍”的驾驶人可以经过确认后,消除违章纪录。对于因为他人非法悬挂自己的车牌子的套牌车被抓拍的,驾驶人或者车主也可以申请消除纪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