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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贼作案两“黎叔”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6: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罗暄)昨日,记者从自贡市富顺县有关方面获悉,去年底轰动自贡的群贼袭击“金色晨光”大型明星演唱会一案日前宣判,组织多名扒手前往富顺作案的两盗窃主谋:柏宏梅和沈前和,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2005年10月底,柏宏梅(四川省蓬溪县人,38岁)与其夫李辉成(在逃)在成都得知11月3日晚自贡富顺要举办“金色晨光”大型明星演唱会,便组织邀约了20余名扒手前往富
顺作案,由其二人负责收购扒窃来的手机。11月3日上午,柏宏梅夫妻用租用的依维柯搭载着20余名扒窃人员来到富顺。当晚,李辉成随扒窃人员购票进场,将扒手窃得的手机转移到场外,柏宏梅则在场外负责接应。

  演唱会结束后,柏宏梅夫妇为避开警方视线,没有随专车依维柯返回,而是单独租了一辆的士跟随到达内宜高速公路入口处。而此时,警方已在此处设卡堵截。就在柏宏梅换车登上依维柯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李辉成则跳窗逃走。警方现场在柏宏梅随身携带的背包中搜出赃物手机18部、小灵通4部。

  富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柏宏梅夫妻组织扒手,并收购、保管手机、小灵通,其行为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8万元。南充市蓬安县人沈前和在演唱会当天也组织多名扒手现场作案,并收购赃物手机11部、小灵通5部。鉴于沈前和被抓获后及时提供线索,法院遂判处沈前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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