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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沈阳近20万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涨了21.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6:55 辽沈晚报

  本报讯 记者高鹏报道 随着沈阳市2005年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从7月1日起,沈阳近20万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额度将从原来的115.1元上涨为136.6元。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医保中心获悉,自2003年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以来,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每年的医保缴费额度都会有相应调整,自调整开始,所有医保缴费都要实行新的标准。

  据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费用一直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缴纳。不久前,沈阳市最新公布的200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66元,所以,今年基本医疗保险每月将缴纳136.6元,其他政策目前不作调整。

  医保中心同时提醒广大缴费者,要及时了解缴费变化,以免仍然按照原标准缴费而造成欠费。按照医保政策,一旦欠费超过两个月,即使补缴了费用,待遇起始期也要推迟半年。医保中心的政策是,即使补费仍以不补对待,欠费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只能个人承担。

  同时,在2006年5月末之前参加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需要在5月8日到6月20日之间,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申报、核定手续。具体包括:在职职工人数、退休职工人数、单位缴费工资、个人缴费工资、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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