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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被人连捅10余刀惨死在自家门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7: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李力)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被人连捅10余刀,惨死在自家门外的消防楼梯内。昨(25)日上午,成都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当庭翻供:“我当时毒瘾发作,是警察诱供的,我没有杀人!”公诉人当庭播放审讯录像进行反驳。

  伤心欲绝死者母亲痛哭

  上午10时,此案准时开庭。死者家属专程从重庆赶到成都,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杀人凶手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12月13日晚8时许,被告人唐剑在太升北路64号时代天骄大厦23楼消防楼梯处遇见受害人谢丽,便持猎刀威胁实施抢劫。在遭到谢丽反抗后,唐剑遂持刀向谢丽乱刺,并刺断谢的喉管、颈动脉,抢走谢的手机及24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12月19日,唐剑在新华公园附近准备将抢劫的手机卖掉时被警方抓获。

  当公诉人出示并宣读谢丽的尸检报告时,死者的母亲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失声痛哭。

  否认笔录被告当庭翻供

  “我没有杀人!”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唐剑当庭否认。公诉人出示了公安机关所做的12份笔录,其中有10份笔录唐剑对自己杀害谢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在庭审中,唐剑一口咬定:“是警察喊我这样说的,是他们诱供我的!”

  据唐称,事发当天,他一直在太升路附近伺机偷窃。“那天晚上,我在时代天骄23楼楼梯内发现谢丽时,她已经死了!我只是偷走了她的手机和现金,人不是我杀的!”唐还说,就在警察审讯他的时候,他的毒瘾来了,“他们教我咋说,我就咋说的!他们还说,只要我认了,就放我走……”经了解,唐剑曾因吸毒被判入狱,至今已有10年的“毒龄”。

  录像证实警察并没诱供

  在庭审中,公诉人不仅出示了大量的证人、证言,还当庭播放了警察对唐剑审讯录像:“在录像中可以清楚看到和听到,警察并没有对唐剑进行诱供或逼供!”在录像中,记者并未看到如唐剑所说的警察诱供一段。公诉人总共出示了两张光盘,里面全是对唐剑的审讯录像。记者从成都中院了解到,审讯录像作为案件证据的案例,在成都市并不多见。

  但唐剑仍拒不认罪,“我没有杀人!如果我杀人了,你们就拿出证据来!”唐剑的代理律师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均不持异议。在法庭辩论中,唐剑的代理律师说到“本律师认为唐剑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希望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被告人系初犯,能从轻处罚”时,唐剑突然大喊:“我不要他为我辩护,我要自己辩护,我没有杀人!”

  由于案情重大,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相关链接

  2005年底前,我国各省级检察院、中东部地区的分市院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院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将实行全程同步录像,其他检察院将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到今年年底前,全程同步录像则将扩展到全国所有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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