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同伴打死了同学 同学的母亲反而向法官求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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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7:2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关前裕 通讯员 刘德斌 余火焰)“一时冲动酿成大错,我现在说什么好呢……”昨日,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所内,18岁的张明风(化名)谈起往事,几度语塞。 3年前,初三学生张明风由于经常被擂肥,便和班上的一帮学生组成了“自卫队”,天天混在一起。其中的同学王某和他发生了矛盾,他决定教训王某一下。当年11月的一天晚
2004年底,江岸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他12年有期徒刑。原告、被告都提起上诉。2005年1月,武汉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意外的一幕发生了——— 轮到受害人张光奇的母亲陈述时,她老泪纵横道:“我想通了,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孩子,不想再为这件事毁掉另外两个孩子。他们本质都不坏,请求法官能够酌情减刑……”二审结果:张明风被改判为4年。 “我太意外、太感动了!”张明风哭了,“是我让她失去了唯一的儿子,没想到她竟然还这样为我着想!” 几年来,张明风抱着一颗忏悔和感恩的心积极改造,先后拿到了4次季度表扬。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委托记者向张光奇的母亲转达这样几句话:“虽然我连您的名字都不知道,但在我心里,您就是我的再生妈妈。我要以优秀的表现,给您带去一丝安慰。等我刑满出狱后,一定会像亲儿子一样,照顾您老人家一辈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