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装太阳能成被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7:4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栾磊)近日,家住福岭嘉苑小区的孙先生因把太阳能热水器装在了楼顶,被住在顶楼的邻居孙女士告到了市北法院。 孙女士认为,孙先生私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侵害了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房屋外观的完好整洁。依照福岭嘉苑业主临时公约,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规劝孙先生拆除太阳能热水器,但孙先生一直没有行动。而孙先生认为,楼顶是大家的,谁想安都行,只要
就此问题,山东海政律师事务所的姜晓东律师认为,使用共有部位应取得楼上所有住户的书面协议,取得统一或邻居都没有异议时才能使用,否则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