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汽车也要明码标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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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7:4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4月25日讯(记者陈浩杰通讯员刘士友)车行应在显著位置标明所售汽车的价格和各项收费标准。记者今天从市质监局获悉,近日,《汽车销售服务规范》由市质监局发布,作为本市首个关于汽车销售服务的地方标准,该规范对汽车经销商的销售服务要求定出“家规”。 该规范要求:车商应根据汽车供应商的授权,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车型,并在规定
此外,按照该规定要求,汽车经销商应按汽车供应商授权经营合同的约定和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对顾客投诉质量问题应当场受理,需要质量鉴定的,应在鉴定结论作出后15日内解决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