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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性司法”挽救失足女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8:12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莱州4月25日讯莱州某职业中专毕业生刘小娜(化名)与烟台一家知名外贸企业签订就业合同后,今天给莱州检察院的检察官写来一封信:谢谢检察官阿姨,是你们挽救了我,使我顺利结束实习走上工作岗位。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高素琴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去年暑假期间,莱州某职业中专二年级学生、17岁的刘小娜,在与其男朋友潘某交往过程中,潘某多次怂恿刘小娜帮忙从其同学处借摩托车,并表示“借来就不还他了,给他卖了”。“被爱冲昏了头脑”的刘小娜,便骗来同学一辆价值5000余元的摩托车。潘某得手销赃后将钱款挥霍一空。案发后,刘小娜越想越不对劲,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被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人没有像往常一样,审查构成犯罪即向法院提起公诉,而是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刘小娜是未成年学生,其认知能力、控制能力还未成熟,属受人教唆,偶然犯罪,且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眼看假期就要结束,新学期刘小娜就要根据学校的安排到实习单位实习,如果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势必影响她的学业甚至就业。此外,刘小娜的家长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全额赔偿了经济损失。办案人综合考虑了案情,建议对刘小娜暂不起诉。经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对刘小娜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得到了批准。

  对刘小娜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诉讼程序上有了一个终结,但教育矫正工作才刚刚开始。在向刘小娜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办案检察官给刘小娜及家长发了“帮教联系卡”,帮助她改过自新。检察官还及时与其家长和学校取得联系,说服学校不要因刘小娜犯罪而歧视她,继续让她完成学业。另外,办案人还经常与其通信、定期谈心。大半年下来,刘小娜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起了法律专业。

  今年4月,刘小娜以优异的成绩结束了实习,还与烟台一家知名外贸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她表示,到工作单位后,继续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争取考取法律本科文凭,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公民。

  据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宏伟介绍,刘小娜是该院实施“恢复性司法”的又一成功案例。“恢复性司法”体现了宽严相济、恩威并重的刑事政策,克服就案办案思想,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确保了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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