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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杀白唇鹿畏罪潜逃 3年后落网受惩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0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日前,青海省大通县法院就被告人马忠孝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马忠孝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3年12月19日,马忠孝伙同青海省湟中县上五庄镇拉三村村民马德财、马德福、马生龙(均已判刑),经过事先预谋,由马德财、马德福分别携带小口径步枪和改装的半自
动步枪各一支,窜至大通县黄家寨镇大哈门村骆驼台山内,将2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唇鹿枪杀。案发后,马德财、马德福、马生龙被抓获判刑。只有马忠孝畏罪潜逃,先后在格尔木等地打工,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逃亡生活。2006年2月23日,露出马脚的马忠孝被大通县公安局侦查人员抓获归案。(作者: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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