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长沙首次对乞讨治安处罚 两妇女强行讨要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17 国际在线

  两妇女强行乞讨被治安拘留

  “大哥,大姐,给点零钱花吧。”一辆的士刚刚停下,两名端着饭碗的妇女就立即凑了上来,堵住门口。这是前日下午发生在长沙市烈士公园南门口的一幕。

  昨日,长沙市公安局城管警察支队芙蓉大队对该两名妇女处以治安拘留。从今年3月
1日开始,《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实施,该法41条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这也是该办法颁布后,长沙有关部门首次对强行乞讨人员处以治安处罚。

  据两名妇女交待,她们是湖北监利县人,今年2月在长沙开始乞讨生活。她们每天上午8时到下午6时在烈士公园附近“上班”,都是通过开车门的方式强行索要钱财。如车上的人不愿给,就会反复纠缠。(陈璇 肖倩)

  来源:潇湘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