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购买商铺不还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26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陆一波)因逾期不还贷款,范志毅被交通银行市南支行告上法庭(本报1月10日曾予报道)。昨天,市二中院一审判决范志毅夫妇偿还银行本息共计720余万元。

  2004年1月,范志毅以借款人名义向交行申请740万元贷款,用于向上海天悦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川黄路一处1500多平方米的商铺,贷款期限十年。当月18日,范志毅夫妇将川黄路商铺抵押给银行,作为贷款担保。交行发放贷款后,范志毅陆续归还贷款本息近60万元,
此后不再归还贷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志毅辩称自己受天悦公司委托向银行借款并在空白合同上签名、自己并非真正借款当事人,缺乏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范志毅未按约偿还借款本息的行为构成违约。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讯(记者 陆一波)因逾期不还贷款,范志毅被交通银行市南支行告上法庭(本报1月10日曾予报道)。昨天,市二中院一审判决范志毅夫妇偿还银行本息共计720余万元。

  2004年1月,范志毅以借款人名义向交行申请740万元贷款,用于向上海天悦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川黄路一处1500多平方米的商铺,贷款期限十年。当月18日,范志毅夫妇将川黄路商铺抵押给银行,作为贷款担保。交行发放贷款后,范志毅陆续归还贷款本息近60万元,此后不再归还贷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志毅辩称自己受天悦公司委托向银行借款并在空白合同上签名、自己并非真正借款当事人,缺乏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范志毅未按约偿还借款本息的行为构成违约。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