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售酒要挨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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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09:4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沈衍琪)从昨日起,北京市商务局开始对酒类经营者办理流通备案登记,执行酒类商品追溯制度,同时对酒类经营者的管理也将更加严格,卖酒给未成年人的商家今后将面临处罚。 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所在地区(县)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与此同时,酒类经营者在批发酒类商品时都要填写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还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这一规定与欧美很多发达国家的做法类似,有利于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商务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但他同时也承认执行起来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工商等执法部门的共同配合。RJ1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