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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血案后续:记者从血案细探娱乐场保安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0:5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见习记者付柳雄

  4月23日深夜,柳州市解放北路一酒吧门前,一伙年轻人因赤裸上身进入酒吧,与酒吧保卫人员发生口角。酒吧保卫人员用步话机唤来同事,约10名酒吧工作人员对几个年轻人挥起棍棒,酿成1死3伤的惨剧。

  昨日,今报刊登了对此案的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在此之前,今报热线也接到多起读者反映娱乐场所保安打人的投诉。本是娱乐休闲场所,为何却成了保安的“演武场”?以保护顾客安全为职责的保卫人员,怎么反而成了“杀手”?

  发案酒吧照常营业

  4月24日晚8时许,记者在发生“4·23”血案的酒吧外看到,酒吧霓虹灯已不再闪耀。一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因有其他活动,当晚酒吧不对外营业。但晚上11时40分,记者再度来到该酒吧,酒吧大门陆陆续续开始有客人进出,大厅里放着轻音乐,有一桌客人正在喝啤酒。此前的那位工作人员称,老板刚下通知立即开业,因此等一下还会有更多的客人。果然,凌晨1时30分许,酒吧里喧闹的迪斯科音乐震荡心房,数十男女又聚集到酒吧里喝酒、跳舞。记者注意到,当晚延迟开业的酒吧里,除了顾客就是服务员,见不到一个身着保安制服的人。

  在酒吧门外的公园派出所治安亭,一位巡防队员告诉记者,由于他们都是每天凌晨零时上班,因此事发当晚他们没有在场。该巡防队员还称,酒吧时常有醉酒顾客闹事,酒吧保安就把他们抬出来,以免妨碍做生意。至于保安在酒吧内是如何处置此类顾客的情况,他不得而知。

  凌晨2时47分,记者离开该酒吧时,酒吧并无打烊的迹象,大厅内、包厢里依然觥筹交错,喧声震天。酒吧外的一摊贩告诉记者,即使到凌晨四五时,酒吧里都还有客人进进出出,有的客人出来时摇头晃脑、高声喧闹,因此周围摊贩大多是看酒吧打烊才收摊。

  酒吧保安也吐苦水

  采访中,一位在某娱乐场所工作了4年保安的兰师傅告诉记者,酒吧、舞厅工作人员殴打顾客的事情并非偶尔发生,只是“4·23”命案影响太大,才引起各方关注。

  “我们的收入不高,没有好的路子才来做保安的。”据了解,正规保安公司的保安每月工资多的不足千元,少则500元左右,而娱乐场所聘请的“黑保安”的月收入是正规保安的两倍多。

  兰师傅叹着气说:“在复杂场所对复杂人群,我们的工作挺危险的。”兰还介绍,如果醉酒顾客不理智打伤保安时,“抓到人还有可能得赔偿,抓不到人,那就是我们自己掏腰包出医药费了。”因此,即使有保安队长的劝诫,一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保安也难免会一时冲动。

  以和为贵才能生财

  在“4·23”血案中,酒吧保卫人员如此粗暴地对待顾客,把顾客往死里打,难道酒吧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负有责任吗?解放南路某酒吧股东刘某对记者说,他们场子里请的全是城区保安公司的正规保安,而且他一再向保安们强调,保安的职责首先是保障顾客的安全,其次才是维护酒吧的利益。顾客没有安全感,势必会造成客源流失,影响到酒吧的利益。

  对于“4·23”血案,刘某说,他也曾听闻有些娱乐场所喜欢用自己从社会上雇请的“保安”,这批人的职责是为酒吧老板卖命的,那究竟是“保安”还是老板的保镖打手,就说不清楚了。

  一位长期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派出所副所长告诉记者,他曾劝导过一名娱乐场所的老板。但这名老板认为,晚上在娱乐场所里玩的人大多喝了酒,酒后闹事的事时有发生,如果依法将闹事者送到派出所,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对这些“轻微违法”行为作出处罚,问题没解决,下次还来闹。与其如此浪费时间,还不如使用简单粗暴一点的方法:打到他怕。派出所民警认为,这样的方法实不可取。

  刘某的看法是,打也不能解决问题,越打问题越严重。做生意就是要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哪怕顾客是酒后无理取闹,可以请他出场,但身体接触时一定要把握分寸,或者直接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在采访中,一家迪吧的经理王某告诉记者,他们对在制止闹事时受伤、受辱的保安设有“委屈奖”,即对打不还手的保安每次奖励100元。

  保安上岗亟待规范

  据了解,因“4·23”命案而被刑事拘留的10名犯罪嫌疑人中,两名是某城区保安公司的保安,其他是酒吧从社会上自行招聘的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以维护酒吧秩序为主。

  虽然目前还不能判定,究竟谁是致人于死命的主凶。但是,从社会上聘请的工作人员,竟然成为维护酒吧秩序和安全的主力,这总让人觉得蹊跷。

  “娱乐场所请正规保安的很少,”柳州市龙城保安服务公司副总经理余学庆告诉记者。该公司的千余名保安中,多数受聘于工厂、机关、银行,而受聘于酒吧、迪吧的一个也没有。

  据分析,这主要是因为正规保安有合同约束,有纪律约束,不像一些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那样对老板唯命是从。

  有合同的好处是,保安并不需要完成合同以外的任务。他的钱是由保安公司发放的,酒吧老板不满意的话,他还可以换到别的地方上岗。而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直接由老板发工资,视老板为衣食父母,自然是叫他做什么就做什么,生怕丢掉饭碗。有的人为了博老板欢心,不该出手时也出手,甚至导致命案发生。

  就“4·23”血案,余学庆说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其实保安和顾客的冲突并不难化解。一个训练有素的保安,面对不文明的顾客时,如果始终能做到以礼相待,不急不躁,大多数顾客还是奉行民间流行的“不打笑脸人”的做人原则的。一旦对方不听,执意要违反酒吧的相关规定,保安完全可以不和他纠缠,打一个电话给110,民警出警就可以把事情摆平。因为无论是以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最近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对在公共场所滋事的行为的处罚条款。

  余学庆说,“4·23”血案的前半部分,完全是文明意识淡薄引起的。你在家抽烟、吐痰、打赤膊没人管,但到了公共场所就不能不拘小节;而血案的后半部分,则是因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为什么要打?为什么要把人往死里打?打死人要付什么法律责任?这些问题,当事人都没有想清楚,最后导致悲剧的发生。

  针对柳州娱乐场所治安存在的问题,余学庆说,在使用保安人员的问题上,一定要出台相关制度,规范起来。老板们不应随意聘用未经训练或有劣迹的人员上岗。这一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编辑:黄皓作者:何继权 钟华 付柳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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