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挂牌督办36家企业8个断面 整改须验收核实方可摘牌并向社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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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0:57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周雁凌 季英德) 本报讯 山东省临沂市监察局、环保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行政监察,近日对环境执法检查时发现的36个严重超标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顶风上马的土小污染项目及8个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等问题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对拒不落实挂牌督办要求的企业将追究企业法人代
临沂市监察、环保部门要求,太合食品有限公司、贝贝纸业等6家企业因超标排污、治理设施不完善立即停产治理;河东东兴电镀中心因不稳定达标排放立即停产整顿;依法关停临沂同发生化有限公司等5家“土小”企业;罗庄区联丰毛纺厂等3家企业因锅炉烟尘或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限期整改;莒南制药厂、三维油脂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因外排废水或废气超标责令达标排放;苍泉酒业等5家企业的入河排污口立即实现达标排放;综合入河排污口立即达到地表水IV类水质;响水沟入河排污总口因断面COD达627.7毫克/升,责令地方镇工业园区违法排污罐头生产企业全部停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窑上干渠入河总口6月30日前达到断面水质要求等。 为强化挂牌督办工作行政监察,临沂市监察、环保部门建立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责任,要求对环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凡限制、阻碍环境执法的,一律予以纠正。 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采取重点监控、集中整治的方法,加大惩治力度,坚决遏制超排偷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违法行为。挂牌督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经县、区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报市环保局核实后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