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山鸡”折翅,“金门”坍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1:22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他们曾在永嘉县城内拉帮结伙,目无法纪,逞强争霸,为争抢保护地盘,结伙持枪械斗,聚众进行斗殴,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日前,自称“金门帮”、“山鸡帮”的两个团伙成员金某、王某、杨某等21人分别以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窝藏等罪名,被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查实,“金门帮”因替永嘉县城一名为金门的KTV看场子而得名,以被告人金某、
王某为首;而“山鸡帮”是因为被告人杨某的外号叫“山鸡”而得名,两个团伙都聚集了十几名成员。从2004至2005年间,分别以替永嘉县上塘镇的娱乐、休闲场所看场子强收保护费,作为他们的组织资金来源,并且由此经常引发两个团伙之间为所谓的争抢保护“地盘”而大打出手。在金某、杨某等人的带领下,两团伙各十几名成员经常携带砍刀、土制猎枪等凶器,互相追逐砍杀,并肆意捣毁由对方看场的娱乐休闲场所的财物,先后致1人重伤,9人轻伤,6人轻微伤,毁坏财物价值共计18000多元。吴祖坚杨爱琼 呀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