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劫致人死亡栾某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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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2:32 乌鲁木齐晚报 | |||||||||
4月23日,从新市区检察院了解到,4月17日,持刀抢劫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栾某被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现年40岁的栾某,2001年9月刑满释放后一直无业,2006年3月由陕西老家来乌市寻找打工机会。由于工作难找产生抢劫念头。
犯罪嫌疑人栾某交代,3月28日21时许,栾某随身携带匕首由火车站乘2路车,来到北京北路轴承厂家属院附近伺机抢劫,在一工地附近,恰巧遇到路人程某,栾某冲上去将其拦住,抢其手中的包,在争夺过程中,遇到被害人的激烈反抗,栾某就掏出匕首向被害人连捅数刀后,将包抢走。在逃跑中栾被8名群众抓获,被害人程某因刺伤胸部导致肺、肝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责任编辑:李靖) 作者:伏晓军 通讯员张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