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盗电6万度非法炼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4:09 今晚报

  本报讯 一非法炼铁厂老板为节约成本,伙同他人盗窃电力进行生产,一星期内盗电6万余度。日前,东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被告人薄某,男,36岁,本市北辰区农民。去年8月,薄某伙同刘某、梁某、张某(均另案处理)经预谋后,租用本市一家投资公司位于东丽区某村的厂房,非法开办炼铁厂。
同年9月12日至9月19日间,薄某等人采取从变压器上把电线直接接到冶炼炉的方式盗窃电力进行生产,共计盗电60480度,价值人民币2.9万余元。9月19日,薄某被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薄某无视国家法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盗窃电力,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孙启明 马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