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女子陪唱陪寝索要小费未果 男友持刀刺死嫖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5: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6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因女友与人发生关系索要“小费”未果,男友持刀出马,将嫖客刺死。4月25日,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树起犯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曲艳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5年12月17日24时许,张国祥等人赌博一天后,又到小酒馆喝酒到深夜,还觉得不过瘾,就来到建平县万寿镇“蓝月亮”歌厅唱歌。期间,曲艳陪张国祥唱歌并与其发生了
性关系,事后曲艳向张国祥要小费一百元,张国祥觉得曲艳服务不到位,只肯付五十元,曲燕见讨要小费未果,遂用手机叫与其姘居的男友李树起过来看看,并接自己回家。

  李树起到后,因此事与张国祥发生了争执,继而二人厮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中,李树起用随身携带的白钢卡簧刀刺中张国祥腹部,致张经抢救无效死亡。曲艳在得知李树起用刀刺中张国祥的事实后,和李树起仓皇坐

出租车逃跑,并为李树起支付了车费和住宿费。后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树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告人曲艳明知李树起的犯罪事实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了窝藏罪。案发后,被告人李树起、曲艳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鲁光程 刘景学)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