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好兄弟”出头 13名青年参与恶性持械斗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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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5:5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4月26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严雪婷 童晓静)2004年8月4日晚,宁波市宁海县发生了由13名青年参与的持械斗殴恶性事件。近日,宁海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童某等人因在公共场所持械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遂判处童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其他参与者也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4日晚,童某的“好兄弟”王某在宁海某一舞厅内因琐事与项某等人发生了冲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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