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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县为创卫生城 进行全城捕杀流浪狗(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9: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打狗记:打狗分两步见流浪狗就打

  该县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坤敏告诉我们,自今年3月9日以来,为响应国家政策,加强县城建设和卫生管理,罗平县政府就对县城实施了大整顿,除了整顿占道经营、清理垃圾外,还对县城里随处可见的各种宠物出台了相关管理政策,其中城市宠物以狗居多。在结合了《云南省卫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后,县城城管工作组决议对城市随
处可见的狗进行追捕棒打,并以此来警示养有宠物的市民,不要让自家狗随便乱跑,对于家养的宠物一定要圈养和栓养,不能随处溜狗。在打狗工作方面,城管工作组做了严密的工作计划和部署。首先是组建了打狗工作组,给工作组人员派了车辆、发了木棒,并对县城里的狗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捕打。据了解,为惩除县城里众多的狗,城管工作者丢打狗实施了分阶段打捕计划:第一阶段,整治城市里跑来的外来狗,流浪狗;因罗平县城地处三省交界,县城里随处可见无人管理,来自其他地方的流浪狗。城管队员首先棒打的就是这类无家可归,没有归属的野狗,对于这类流浪狗,城管实施的是见狗就打,见一只打一只,见两只打一双,围追堵劫,一定要把这类流浪狗打尽。第二阶段,转向主人不善管理、没有管理好的狗。对于主人不圈养、不栓养,随街乱跑的狗,城管也要进行打捕,这样一来可以引起市民对自家宠物管理的重视,加强市民管理自家宠物的积极性,增强市民爱护环境的意识,并以次来达到整顿城市环境的目的。

  另眼看打狗

  执法人员:打狗为净化环境

  城区市民:政府应该有补偿

  对于大棒打狗,该县市容监察大队的一些执法人员表示,他们也非常不情愿去做这样的事情,毕竟狗也是一条生命。但为了管理好城市卫生、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不得不对城市随处可见的狗进行整顿打捕,因为那么多的狗随处在街上大小便,弄得路面上到处是脏物,不但影响城市卫生,也让人觉得很不雅观。所以,对狗实行棒打,也是无奈之举。

  在我们的采访中,该县城区一些市民觉得打狗真的有些过分了,太残忍了!狗也是通人性的,也是一条生命。个另市民认为,死去的狗也属于私人财产,政府要打狗净化环境我们也可以理解,可狗被打死后政府可不可以适当对群众的补偿?

  眼见自家的狗被大棒打死,主人难免伤心。为此,许多家有宠物的市民近日来都倍加小心,将自家的狗都关在了屋里,不让其出门。可要是主人一时疏忽,让狗跑出了门,一不留神恰巧碰见了市容监察的打狗车,那狗就难免一死了。养了多年的狗,突然被打死,主人虽然伤心,但也表示理解。据家中小狗被大棒打死的王女士诉说,小狗真的很可怜,几棒下去可能当场就痛死了,城管人员的打狗做法,手段确实有些残忍!可是,说到整顿城市卫生环境时,王女士一家则表示,他们也理解城管的做法,自家狗狗不小心出门被打死,也就自认倒霉了,只是他们还是更能接受往年的网捕做法。

  同时,也有市民表示,对于城市随处可见的狗,被打也是合理的。因为那么多的狗随便乱跑,不小心咬到人,吓到人不说。还弄得街道上到处是狗粪,影响了整个城市的卫生环境。所以,市民也希望,养狗或其它宠物应该圈养,出来溜狗也应该栓牵,不要让狗随处乱跑。而对于到处流浪的狗,市民皆表示,清理是应该的合法的。

  专家谈打狗

  社会学:具体情况下打狗本身是合法的

  据昆明市社会科学院武先生介绍,如果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只考虑狗对他人造成的不良影响来说,政府在事先做了通告的情况下,然后对狗实行打捕,这是合理合法的。因为不论在国内或是国外,按照饲养狗或宠物的相关条例来说,一般均要求将狗圈养或栓养,以免对他人造成伤害和不良影响。因为狗随处乱跑,又没有人管理、或是管理不善,不仅仅影响了周围的环境能够,同是也影响到他人安全。所以,如果在地方政府做了相关通告管理规定后,对有违反管理规定的狗,管理人员实施棒打捕获,是合理合法的。

  人类学:应该视狗情况而定多点人情考虑

  据有关人类学方面研究者肖老师介绍,打狗更多的应该考虑到狗本身,对于城市里真正无人管理的流浪狗进行打捕是合理和必要的,但连同一般的市民饲养的宠物狗也打,这种行为就有点过激了。因为,狗本身也是一条生命,作为生命体来说,所获得和拥有生命权利是平等的,所以,打狗应该视具体情况和对象而言。(本报记者熊熊实习记者张政慧/文记者史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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