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给儿子付学费 "苦心"父亲被判刑半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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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20:1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4月26日消息(记者周羽 通讯员灯和 宝成) 胡某为使儿子顺利完成学业,欲多赚钱竟然运输赃物。近日,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以转移赃物罪判处胡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胡某原本是一村委会干部,其子考上大学后,经济上较为拮据的胡某为使儿子完成学业,便辞去了村官跑起了个体运输。为多赚钱,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仍然运输,两年多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转运,已构成转移赃物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