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的“利益共同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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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7:19 红网-湖南日报 | |||||||||
陈惠芳 “农技经纪人”承包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农民付给承包金,双方共担风险,共享成果,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这是“双赢”的局面。 市场的不断变化,促使人们以不断变化的思维去适应市场、驾驭市场,获得最大的
“农技经纪人”承包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农民付给承包金,双方共担风险,共享成果,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这是“双赢”的局面。 市场的不断变化,促使人们以不断变化的思维去适应市场、驾驭市场,获得最大的效益。“农技经纪人”有技术,有购销策略;农民有基地,有丰富资源。双方各扬其长,优势互补。这种“优优组合”当然不是技术和资源的简单相加,而是以利益为轴心、责任为车轮的“多轮驱动”。有了共同的利益,有了共同的风险,就有了千方百计实现双方承诺的手段。“农技经纪人”受到农民追捧的同时,更乐意为农民服务。农民得到实惠的同时,更信任“农技经纪人”。良性循环,大可为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