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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和同居女友卖掉女儿初夜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9:21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小丽1991年9月7日出生,1996年父母离婚她判给父亲张达抚养,因其没抚养能力,她一直由母亲照顾。2005年7月,小学毕业放暑假,小丽去父亲家暂住,父亲和其姘居女友宋敏合谋“卖掉”了小丽的初夜!小丽后来被送到南关区某浴池做“小姐”,当时她未满14周岁。今年4月5日,长春市宽城区警方将小丽的父亲和其姘居女友以及嫖客抓获。

  本报讯(记者 苗颖 通讯员 齐东雷 杨智超) 张达和姘居女友宋敏为挣钱,竟让未
满14周岁女儿去卖淫。昨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将嫌犯张达、宋敏批捕,嫖客也因涉嫌强奸幼女罪被警方刑拘。该嫖客坚称发生关系时不知道小丽是幼女,由于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将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去年三四月份,小丽还未成年,一日,宋敏和张达商量让孩子去卖淫,张达听后没做任何反对而且还说:“我不管,爱咋地就咋地。”去年8月,宋敏给小丽介绍了一位嫖客,并以处女为卖点,要价3000元。张达知道嫖客要来,借故躲了出去。涉世不深的小丽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在父亲的租房内和嫖客发生关系,钱由宋敏收下。

  宋敏为了让小丽挣更多钱,在张达默许的情况下,2005年10月竟将小丽介绍到南关区某洗浴中心做按摩小姐,并逼迫小丽给母亲打电话称自己外出打工。感觉不对劲的母亲报案后,民警通过反复侦查、取证将嫌犯张达、宋敏以及第一名嫖客抓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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